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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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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
申报时间: 2023-05-08 ~ 2023-06-09
阅读人次: 197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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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区块链 软件 高技术服务 互联网 物联网 大数据
申请条件
1、扶持方向:支持一批能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提高供应链运作效率、提升产品售后服务能力、企业能耗管理优化、产品可追溯、提高企业设备的运行效率等服务能力强、应用效果好的工业互联网诊断、咨询、规划、设计、解决方案、系统集成服务商。 2、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 (二)申报项目符合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方向,项目方案合理可行,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单位具备实施申报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项目符合国家和本市安全要求。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五)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专项申报条件:申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2019、2020年已为10家及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技术服务,且服务收入合计不低于500万元。2019、2020年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其中,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费用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低于20%。
支持力度
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经审计核定的项目投入金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由基础材料、专项申报材料和补充说明材料组成。 基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原件(申报系统在线填报,预审通过后打印); (二)商事主体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审核意见书》原件;(注:以上材料如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2019、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专项申报材料: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 (1)项目实施方案原件。 (2)项目总结报告(或验收报告)原件。 (3)项目费用支出清单复印件。 (4)项目组成员名单复印件(包含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务、缴纳社保情况)。 (5)提供工业互联网技术服务明细表(包含工业企业名单、服务收入、服务内容)、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补充说明材料(如无可不提供): 项目成果知识产权、获奖证书、评估检测报告、效益证明材料、客户评价、应用案例、单位资质、荣誉证明材料、承担国家省市重点项目情况、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等复印件。
项目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0574650.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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