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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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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品牌领域专项-特色品牌培育项目
申报时间: 2023-11-08 ~ 2024-01-31
阅读人次: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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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项目实施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由基本资助条件和专项资助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本资助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为成立运行一年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属于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组织; (二)项目实施单位为资助项目的执行人,是项目管理的主体,联合体实施的应以合作协议方式确定主导单位为项目实施单位,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均须符合本条第一项的规定;资助项目涉及知识产权归属的,应提供知识产权权属保证承诺书; (三)资助项目实施地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所处行业不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禁止发展类”和“限制发展类”,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四)项目实施单位持续诚信合法经营,未被列入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效期内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项目实施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负责,资助项目不存在向市有关部门相关项目资助计划多头或重复申报情形;不存在将本属同一完整事项的项目刻意分拆、虚假包装成两个及以上项目并多头申报本专项资金所列项目情形;不存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情形; (六)项目实施单位具备实施资助项目所需的资金、专业技术团队、设备设施和管理能力,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资助条件: (一)有完备的项目管理方案且上一年已实施完毕; (二)活动发动力度大、社会参与度高,所涉领域重点企业或组织覆盖率不低于50%,或覆盖公众不少于5000人次; (三)活动的实施对推动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品牌建设具有明显促进作用,推行应用了先进质量标准、服务规范、技能评定或认证规则并产生不少于3个典型经验,涉及用户体验的满意率调查不低于80%;或着眼于各行业名品、名园、名店、名街、名医、名胜、名展、名师、名家荟萃,发掘了一批质量上乘、服务精良、技术过硬、社会口碑良好的品牌,相应发布了榜单或报告,且经2家以上有影响力的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支持力度
每个项目予以20万元资助。同一单位当年获资助项目不超过1项。
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材料: (一)资助项目申请表和承诺书 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表、承诺书。 (二)资金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资金分配协议书等)。 专项申报材料: (五)项目工作报告(含活动相关文件、绩效评价报告等); (六)活动过程(如宣传发动、社会参与、示范经验、知识成果、媒体报道、公众评价等)视频图文佐证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0940540.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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