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6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19-2020年度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项目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建科工19号)规定,以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19年度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深建科工〔2019〕30号)要求,我局对罗湖口岸及市口岸指挥中心大楼合同能源综合节能改造项目(联检大楼)核验测评节能量核定及申报材料进行了核验。
该项目符合申报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公共建筑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条件,现予以公示项目信息,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均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古鸿彬,联系电话:8378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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