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6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19-2020年度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项目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建科工〔2019〕19号)规定,以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2019年度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深建科工〔2019〕30号)要求,我局对深圳观澜湖新城综合节能改造项目、深圳机场航站楼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承翰实验学校初中部及国际高中综合节能项目核验测评节能量核定及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
此批项目符合申报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条件,现予以公示项目信息,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均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古鸿彬,联系电话:83782196;
地址: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北楼409室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