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领导批示,我厅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竞争性比选从去年2026年“粤贸全球”申报项目中,扩充遴选35场东盟市场展会项目,计划纳入2026年“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平台(附件)给予政策支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4月17日-4月23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广东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020-38819258(仅公示期间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