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通过面向全省特级导游、高级导游公开征集,以人才自主申报、省级合规确认、重点择优参与方式,开展高级导游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人才示范引领与“传帮带”作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导游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主旨
以提升导游队伍综合服务能力为核心,遵循政府引导、人才主体、行业协同、社会参与原则,搭建专业化、平台化、项目化人才发展平台,激发导游队伍创新、创造活力,弘扬工匠精神和职业精神,为广东文旅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与智力保障。
二、征集对象
全省范围内在岗执业、无不良从业记录的全省特级导游、高级导游、入选过文化和旅游部“金牌导游”培养项目的导游。
三、征集规模
确认不超过19名导游领衔开展工作室建设,建设周期2年。
四、建设核心任务
1.精准化“传帮带”:领衔人结对指导不少于2人,培养对象,团队整体指导不少于6人;每季度开展模拟讲解、带团观摩、应急演练、外语/跨文化服务演练;具备外语资质须制定外语导游专项培养子计划。
2.特色化课程开发:开发不少于1门完整培训课程或标准化服务流程模块,形成可共享行业知识成果。
3.高质量导游词创作:围绕岭南文化、红色旅游、乡村振兴、大湾区建设等主题,创作不少于30篇导游词(其中2篇精品导游词在有关网站或公众号等渠道发表);具备外语资质条件应在30篇中完成不少于5篇外语(含小语种)导游词翻译/创作。
4.多元化公益宣传:每年产出原创宣传内容不少于20条;进社区、进校园、进景区开展公益服务不少于3场;积极参与省、市级文旅宣传推广与重要接待讲解。
5.深化产教融合:与至少1所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实质性参与教学、实训、竞赛指导、论文辅导等,联合开展微课题或服务创新项目。
五、申报条件
1.本人为特级导游、高级导游,在广东省旅游相关岗位执业,信用良好。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能够全职投入、牵头组建稳定团队,制定可行建设方案。
3.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场地、设施等基本保障。
4.承诺完成2年建设任务,接受全过程管理与期满核验。
六、申报方式与时间
1.申报方式:个人直接申报,不经过地市推荐、不委托第三方代报。
2.提交材料:
(1)《2026年广东省高级导游工作室建设申报表》;
(2)身份证、高级导游等级证书、特级导游荣誉证书;
(3)执业证明、无不良从业记录承诺;
(4)两年建设实施方案(含团队、培养、成果、经费计划);
(5)依托单位支持承诺函。
3.报送渠道:线上线下申报通道(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时间:2026年6月1日—6月19日
七、确认规则
1.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班开展合规性核验,不打分、不排名、不答辩、不遴选。
2.符合条件人数≤19:全部确认参与。
3.符合条件人数>19:按方案可行性、团队基础、外语/紧缺人才培养潜力、产教融合基础四项重点维度择优确认19名。
4.确认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八、支持保障
1.经费支持:按19名统筹分配,签约拨付50%,期满核验合格后拨付50%。
2.项目支持:优先承接行业培训、标准制定、宣传推广、重要接待等任务。
3.政策支持:领衔人及核心成员在职称评定、等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
4.宣传支持:整合省级媒体资源,宣传工作室成果与经验。
九、管理要求
1.实行年度报告、中期核验、期满核验全过程管理。
2.建设期满完成任务为合格,未完成按规定退出并追回资金。
3.经费专款专用、合规高效,接受审计与监督。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37803885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