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为更好发挥金融对稳就业、扩就业的支持与引导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16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25号)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会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深圳中行)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及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个人。
二、服务内容
(一)小微企业稳岗扩岗贷款
1.贷款对象:企业成立1年以上;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服务方案:单户最高授信额度5000万元,在符合风险定价原则和监管合规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4%、最低可至2.9%。包括园区贷、成长贷、外贸贷、结算贷、银税贷等特色产品。
(二)个人稳岗扩岗贷款
1.贷款对象:具有合法经营实体、实际开展经营满6个月;经营实体没有未偿还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经营实体有用工的,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守信,具备还款能力。
2.服务方案:单户最高授信额度1000万元;在符合风险定价原则和监管合规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4%、最低可至2.9%。包括个人经营贷、个人创业续力贷、深商贷、名特优新贷等特色产品。
三、申请渠道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向深圳中行分支机构提交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协助深圳中行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深圳中行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审贷、自主贷款。
(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可建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向深圳中行推荐吸纳带动就业情况符合申请标准的企业,由深圳中行进行授信评审放贷。
四、贷后管理
深圳中行按照行内相关制度规定,定期开展贷后检查、监测预警和资金流向监控,确保信贷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协助深圳中行核实企业在贷款期内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定期评估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动态退出。
五、工作要求
(一)组建工作小组。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与深圳中行共同组成市级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联合工作小组。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普惠金融事业部(乡村振兴金融部)为具体联络部门,按需召开工作小组会议,推动政策和服务落实落细,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深圳中行辖内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见附件)政策咨询、宣传推广和服务对接等工作事项,各区人资部门要做好咨询引导工作。
(二)加强信息共享。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筛选符合贷款对象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至深圳中行。深圳中行安排辖内机构绿色受理审批通道和专属服务团队,优先满足清单内客户融资需求。深圳中行按季汇总辖内机构已获得融资服务的企业名单并及时反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三)加大宣传推广。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加大《方案》宣传推广力度。线上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宣传,线下将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宣介嵌入“惠如愿·千岗万家”银企对接会、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会、创新创业赛事、融资对接活动等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有效发挥政策效应。
附件:深圳中行辖属机构业务联系方式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8日
附件:深圳中行辖属机构业务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