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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2023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担保费债权转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29
阅读人次: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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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逗爱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奇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特向贵方发出本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贵方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一、转让方信息

  名称: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五楼

  二、受让方信息

  名称:深圳泓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1857953N

  法定代表人:胡秋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林社区紫竹七道17号求是大厦西座2410、2411

  联系电话:13823237952

  三、债权详情

  (一)深圳逗爱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金额:人民币141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壹佰元整)。债权产生依据:深圳逗爱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2023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其中担保费资助资金为1.41万元。经核,深圳逗爱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获得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的担保费资助,与我局形成重复资助。按规定深圳逗爱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应归还我局资助的担保费资金,但截至目前,深圳逗爱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完全履行相关义务,由此形成本笔债权。

  (二)深圳市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金额:人民币37500.0元(大写:叁万柒仟伍佰元整)。债权产生依据:深圳市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2023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其中担保费资助资金为3.75万元。经核,深圳市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获得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的担保费资助,与我局形成重复资助。按规定深圳市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归还我局资助的担保费资金,但截至目前,深圳市锐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完全履行相关义务,由此形成本笔债权。

  (三)深圳市易奇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金额: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债权产生依据:深圳市易奇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2023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其中担保费资助资金为2万元。经核,深圳市易奇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获得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的担保费资助,与我局形成重复资助。按规定深圳市易奇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归还我局资助的担保费资金,但截至目前,深圳市易奇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完全履行相关义务,由此形成本笔债权。

  四、债权转让声明

  转让方与受让方已就上述债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了补充协议书,并已正式生效。自本通知书送达贵方之日起,上述债权正式转让给受让方。自债权转让生效之日起,贵方应向受让方履行上述债权对应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款项等。任何对原合同义务的履行,均应向受让方进行,转让方不再接受贵方针对该债权的履行行为。受让方有权依据原合同及本债权转让通知,向贵方主张债权,要求贵方履行相应义务。贵方对转让方享有的任何抗辩权,均可向受让方主张;贵方对转让方享有的抵销权,也可向受让方主张。

  五、通知效力及法律后果

  本债权转让通知书自送达贵方之日起生效,对贵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请贵方务必予以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向受让方履行义务。若贵方未按照本通知要求向受让方履行义务,受让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贵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转让方、受让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达贵方。若贵方对本债权转让事宜存在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沟通,请及时与受让方联系。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5月28日

(联系人:严文聪,电话:8810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