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科)促局、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7年广东省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的入库工作,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6〕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重点内容。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对符合《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粤商务规字〔2024〕2号)规定且2025年形成新增实际外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支持。
二、申报要求。请各区经(科)促局安排专人跟进,认真按照《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指南》(佛山市)(详见附件1)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一)请申报企业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并按排序装订成册)及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光盘形式)1份,送至各区经(科)促局。各区经(科)促局联系方式:禅城区,0757-82346286;南海区,0757-86293692;顺德区,0757-22831304;高明区,0757-88889189;三水区,0757-87755927。
(二)各区初审企业申报材料,经审议程序确定支持项目,应按《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粤商务规字〔2024〕2号)有关规定,填报《XX区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入库明细表》(附件2),请各区于2026年6月22日前函报市商务局,逾期视为无项目申报。区级审核后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一并寄送市商务局外商投资科。
附件:1.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指南(佛山市).pdf
2.区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入库明细表.xls
佛山市商务局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