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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大鹏新区
信息来源: 大鹏新区人民政府
2025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26
阅读人次: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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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规定,现对新区2025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2025年上级下达大鹏新区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810000元,已使用570371.38元,其中:

  1.就业驿站支出339546.38元;

  2.现场招聘会支出110825元;

  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80000元;

  4.自主创业人员首次创业补贴40000元。

  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755-28333026

  附件:

  1.就业驿站支出明细表

  2.现场招聘会支出明细表

  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汇总明细表

  4.自主创业人员首次创业补贴汇总明细表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6年3月26日

  • 【2026】2025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使用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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