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2026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对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代替或已不再适用的《深圳市水务局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深水计〔2016〕343号)等14项政策制度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4项废止政策制度清单
深圳市水务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