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关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拟废止《龙华区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21〕5号)。为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对外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7月8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以上时间内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的民意征集栏目将意见反馈我局。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废止《龙华区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的说明
2.《龙华区国有农业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21〕5号)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