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政府于2022年1月30日印发《金湾区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22年3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现该办法有效期届满,结合上级近年来的最新文件精神以及工作实际,拟对原有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进行优化。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经营主体的服务力度,打造“政银担”合作模式,切实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结合金湾区实际,中心起草了《金湾区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6日通过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收到公众提出建议一条:“希望增加融资担保费用补贴资金”。已解释融资担保费用补贴资金每年总规模由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每年结合财政情况,参考政策执行情况,对年度预算进行适当增减调整。
特此公告。
金湾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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