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广大人才:
根据《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佛人社规〔2023〕3号)及《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引进培育扶持实施办法》(明府办〔2021〕5号)相关规定,上述两项人才政策将于2026年7月到期。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才能够及时享受政策扶持,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政策到期提醒
《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6年7月5日。
《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引进培育扶持实施办法》有效期至2026年7月11日。
政策到期后,新申请将不再受理;已获批但尚未领取完毕的扶持资金,可按原政策继续发放至完毕。届时如有其他政策另行规定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申报时限提示
根据《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全职新引进人才应在引进后3年内提出安家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生活补贴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引进培育扶持实施办法》,个别补贴(如购房补贴、奖学金券等)有明确的申请时限(如购房补贴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1年内提出),请各单位和人才对照办法及时申报。
三、申报渠道
佛山市政策申报:通过“优粤佛山卡”APP进行。
高明区政策申报:通过“优粤佛山卡”APP(优粤佛山卡-高明子平台)进行。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醒符合条件的人才及时申报,避免因政策到期或超期无法享受扶持。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追责并取消资格。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径向区人社局人才开发和专技人员管理股咨询,咨询电话:88229932。
附件1:《佛山市人才引育扶持工作实施细则》(佛人社规〔2023〕3号).pdf
附件2:《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引进培育扶持实施办法》(明府办〔2021〕5号).pdf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