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部署,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经管委会同意,现决定废止《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促进航空维修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穗空港规字〔2023〕2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部署,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经管委会同意,现决定废止《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促进航空维修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穗空港规字〔2023〕2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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