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粤享暖冬 乐游广东”消费季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5〕274 号)、《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文广旅规字〔2024〕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促进文旅消费—音乐类品牌系列活动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印发,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所扶持的项目,应具备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属性与市场前景,能够同时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二、申报项目计算的时间跨度为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2月15日。
三、申报项目获得资金扶持,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并配合做好资金审计、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申报单位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2026年)》(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及相关申报材料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上传,或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版项目申请材料提交至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政策兑现综合受理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专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2026年度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文旅消费—音乐类品牌系列活动申报指南(3).doc
附件2 2026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审批流程.docx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2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