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4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5〕14号)部署要求,现就我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推荐数量
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种奖项,我市只有成果奖和贡献奖推荐指标,无合作奖推荐指标。
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奖励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在农业技术集成熟化与推广应用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成果,鼓励推荐粮油作物大面积提单产等支撑“三农”重点工作的成果,我市推荐指标4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三等奖3项。
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奖励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含境外)从事技术推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科研教学等单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科技人员,以及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等组织的技术人员,我市推荐指标4项,其中县级及以下指标3项。
二、申报材料
(一)成果奖申报材料: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能有效体现成果水平和质量的材料;效益测算报告(含计算过程);推广应用证明等材料。
(二)贡献奖申报材料:包括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申报书(附件3)、相关应用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组织本辖区的申报推荐工作,市属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请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4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人员、团队)进行为期3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加盖公章的公示证明。
(三)请各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8月15日前将推荐函(包括推荐项目数量、名称、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奖别、等级、公示情况、公示证明等内容)推荐汇总表(附件4)及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邮箱xdnyxmc@fphzb.sz.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四)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将组织成立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市级评审小组,负责奖项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初评结果将在局官网公示3个自然日。公示结束后,于9月1日前组织通过初评的项目牵头单位或个人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五)丰收奖不是科技奖,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的成果可以申报丰收奖;推荐成果奖一等奖的项目,如果未获得一等奖不可参评二、三等奖;行政机关、公务员不能申报丰收奖;企业申报的,所属层级根据注册地填写;推广应用证明不提供统一的模板,也不再对出具证明的部门作具体要求,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附件: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2024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5〕14号)
2.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
3.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申报书
4.丰收奖推荐汇总表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5年8月6日
(联系人:周志豪,联系电话:88125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