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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14
阅读人次: 109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粤农农计〔2025〕4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种业振兴的工作部署,聚焦粮食安全、主要农产品供给和农业特色产业需求,切实做好2025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项目申报入库工作,我厅制定了《2025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纳入2025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储备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

  (一)资源保护类项目;

  (二)品种培育类项目;

  (三)基地与平台建设类项目;

  (四)种业驱动地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包括事业单位、实体企业、地方政府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鼓励优势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企业须是注册时间一年以上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生产经营经验的实体企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完善的项目和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记录良好。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是在编在职人员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同一申报主体允许申报不同类型项目,但同类型相同物种仅限申报1项。同一出资人控股的多家企业,视为同一申报主体。

  (二)申报主体能针对项目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且须完成全部预期目标。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主体应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或违法行为,并需提交申报主体信用报告。

  (四)本着财政资金不重复安排、成果不套用的原则,申报主体需提供自证未重复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的材料。

  (五)申报主体必须具备申报项目立即开工的条件,佐证资料齐全,涉及基建内容的要落实相关土地佐证材料等。

  (六)申报主体需对上述(二)至(五)所提及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承诺样板见附件3),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实施项目所获得的科技成果(项目成果)归属、成果转让和实施技术成果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分享,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研究成果应向省农业农村厅进行登记、备案,对外发布前应征求省农业农村厅的意见。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各申报主体须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函(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地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总统一出具);②《2025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汇总表》(见附件2,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地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总统一出具);③项目申报书须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见附件5);④项目申报书与项目佐证材料一并胶装。省直单位申报账号已分配至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地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账号。网上申报网址:http://120.197.34.35:8001/nytzj-web/minstone。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9日24:00;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24:00。

  (二)材料受理

  地市级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申报材料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收集、审核、汇总,并出具推荐意见。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直接申报的项目,申报材料由申报主体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收集、审核、汇总,并出具推荐意见。省直事业单位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申报材料应由其上级主管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收集、审核、汇总,并出具推荐意见。

  1.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通过网上系统推送,且必须为盖章扫描PDF版。

  2.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由项目推荐单位须于2025年7月1日17:30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11房,联系人:黄婉薇,联系电话:020-37289982;陈锴,联系电话:020-37236548。

  3.相关项目咨询联系人:厅种业管理处刘凯,联系电话:020-37288069。

  四、评审程序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申报截止后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的资质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项目。

  五、资金使用和管理

  (一)资金用途。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申请财政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向: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2.各项奖金、津贴、绩效和福利补助及职工工资;3.企业担保金和弥补企业亏损;4.修缮楼堂馆所以及建造职工住宅;5.弥补单位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6.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7.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的支出;8.购买理财产品、发放借款及平衡预算等。

  (二)资金管理。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负面清单进行管理,认真做好经费预算,自行承担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责任。在审计或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单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该项目单位5年内的项目申报资格。

  附件:1.2025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2025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汇总表

     3.×××项目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4.×××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

     5.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种业振兴行动申报书模板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14日

  相关附件: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种业振兴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