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相关企业:
根据《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我局将组织开展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25年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585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详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一)根据《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若逾期不提供评价材料或连续2次评价为基本合格,将撤销该企业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细则可参阅附件4)。
(二)请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年度评价工作,积极主动与所属县(市)区主管部门对接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按时报送评价材料;企业变更企业注册名称及注册地的,需提供变更登记证明材料;我局将根据《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核档次进行公示。
(三)请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认真填报《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按属地原则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价材料按照附件要求的顺序,胶装成册(自制封面,书脊打印企业名称),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一致。
(四)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并将企业评价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于2025年4月20日前统一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处。
(五)各县(市)区所属企业未按时提交评价材料的,县区按“兼并重组、营业执照已注销、已通知但不配合提交评价材料、无法联系”等情况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 63136022
电子邮箱km3136022@126.com
地址:市级行政中心(呈贡)4号楼630室
附件:
附件2-3:承诺书与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报告编写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