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企业:
为大力提振汽车消费,云南省商务厅联合昆明市人民政府开展2025年旅居云南·彩云购车消费券(昆明)发放活动。为组织好、实施好活动报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方式及时间
自愿参与活动企业按属地原则进行报名;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推荐报送审核合格企业;市商务局复核后,向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报送符合条件的企业。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的资格资质、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参与活动等进行监督管理,并与企业签订承诺书。企业需先行垫付补贴资金。
(二)报名时间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前,完成第二批参与企业报名(注意:已报名并参与第一批活动的企业,无需重复报名)、审核并推送公共服务平台。后续,若有相关企业报名参与活动,请具体咨询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二、 报名资格条件
(一)参与企业具备开具数电发票能力,其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公共服务及支付平台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条件。
(二)参与企业存在刷单等虚假交易、先涨价再折扣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赔偿骗取的政府补贴资金。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参与企业应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
(四)消费者发生退款时,参与企业应主动配合退回政府补贴资金。
(五)参与企业需具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能力,数据安全及交易保障能力,并接受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监测及第三方审计。
(六)参与企业必须填报提供参与报名企业信息表(附件1)、汽车企业承诺函(附件2)及《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才可参与活动。
(七)参与企业其他资格条件及要求,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联动,在做好2025年旅居云南·彩云购车消费券(昆明)发放活动资金清算等工作的同时,组织动员并审核辖区内的企业参与活动。
(二)认真审核企业。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严进宽出”的原则,制定企业具体报名要求,认真审核参与企业资格,指导参与企业认真填写相关附件,严把“入口关”。
(三)强化过程监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市场监管、公安等单位,每月对辖区内企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确保商户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附件:
附件1:2025年旅居云南·彩云购车消费券(昆明)活动企业报名表
附件2:汽车企业承诺函
(联系人及电话:
昆明市商务局 0871—63125852
五华区 0871—63639372
盘龙区 0871—65615619
官渡区 0871—67174452
西山区 0871—68232392
东川区 0871—64878598
呈贡区 0871—67473310
晋宁区 0871—67897841
安宁市 0871—68691975
富民县 0871—68810908
宜良县 0871—64874267
嵩明县 0871—67929547
石林县 0871—67782611
禄劝县 0871—68991040
寻甸县 0871—62662619
高新区 0871—68155674
经开区 0871—68163006
度假区 0871—64893295
阳宗海 0871—66024976
空港区 0871—67336098
磨憨—磨丁合作区 0691—8811204)
昆明市商务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