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停用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系统并启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补贴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9
阅读人次: 362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各有关单位、新引进人才:
  为打造人才一体化场景式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我局将于10月下旬停用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系统(以下简称旧系统),启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为做好新、旧系统的切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旧系统切换的工作安排
  (一)停用旧系统。2020年10月26日中午12:00,旧系统停止使用(https://hrsspub.sz.gov.cn/szhr_pubtalent/talent_login.jsp)。申请人无法新增补贴申请或提出申诉,需待新系统启用后才可进行相关操作。但旧系统仍保留查询功能,即申请人于2020年12月20日前可在旧系统查询已办结或正在办理中的业务,自12月20日起统一在新系统中查询。
  (二)启用新系统。2020年10月29日中午12:00,新系统正式上线(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detail/440514026000?mode=1),申请人如需新增补贴申报的,请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站或上述网址入口登录。
  二、其他事项
  (一)根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补贴申请。因此,在系统切换暂停运行阶段,申请人如存在补贴申领时间超时的情况,请及时在旧系统中提交补贴申请。如确因本次系统原因影响该部分人群申报的,其补贴申请限制时间相应顺延3个自然日(按旧系统停运至新系统上线的时间计算)。

  (二)新系统开放申报后,我局将在系统上发布详细操作指引供申请人查阅。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谁引进,谁发放”的分工原则,开展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申请人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应的补贴受理部门。

       1.各补贴受理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

       2.系统技术部门联系方式
  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755-88892919。
  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