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2025年福田英才荟“碳路先锋”人才支持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 2025-07-31
阅读人次: 105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一、编制依据

《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以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

二、政策内容

对首次获得生态环境部门“碳路先锋”称号的绿色低碳产业企业及社会组织机构人员,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三、支持事项

(一)“碳路先锋”领军人才支持

对“碳路先锋”领军人才称号获得者,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10万元。

(二)“碳路先锋”卓越人才支持

对“碳路先锋”卓越人才称号获得者,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5万元。

四、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福田区依法实际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机构)。

(二)申报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获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授予的“碳路先锋”人才称号证书。

2.申请人取得证书前在辖区企业(机构)相对应的岗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申请时在岗。

3.同一人限获奖励一次,若获得更高称号级别证书的,可按照更高的层级支持标准予以补差支持,获得更高级别证书的时间应为获得该项支持之后。

五、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1

福田英才荟“碳路先锋”人才支持申请表(附件1)

原件(盖章)

2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复印件(盖章)

3

申请人身份证(港澳台提供港澳台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复印件(盖章)

4

在职证明(具体应包含工作单位、工作内容等)(详见附件2)

原件(盖章)

5

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

打印(盖章)

6

申请人社保缴费明细表(提交取得称号证书前连续缴纳3年(含)以上的)

电子章原件(盖章)

7

所获人才称号证明材料

复印件

8

申请人银行卡

正反面复印件,手写卡号,注明开户支行,签字按指模

9

福田区产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本项目由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个人委托其在岗在职的企业(机构)代为申请。申请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预审。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

(三)材料提交。在网上申请并接到预审通过短信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四)审核确认。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负责审核。

(五)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项目,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五)拨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发放资金。

七、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材料地址: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二)受理时间:以发布的受理公告相关信息为准

(三)办理时限:自集中受理的截止日起,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0755-82998667

九、补充说明

(一)本指南政策项目资金量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的控制和调整,且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

(二)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移交有权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指南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负责解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有权对本指南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本指南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有效期内,指南将按年度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