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商务主管部门,前海管理局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办、中办关于提振消费有关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部署,拟于2025年8月至10月期间举办“深圳购物季”系列促消费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市区联动、政企联动,做好项目储备、形成工作合力,我局拟通过各区组织开展“2025深圳购物季”促消费活动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我市各商贸流通领域的符合要求的商场、百货、超市等单位在本市举办的大型促消费活动,围绕“八月欢乐游购、九月时尚乐购、十月品牌嗨购”三大主题,紧密结合“暑期消费、首发经济、以旧换新、AI科技消费、服务消费、数字消费、绿色健康消费、文娱体旅消费、时尚潮流消费、国货潮品、国际消费、会展经济、免(退)税经济、消费金融、餐饮消费”十五个方向开展活动,活动时间为2025年8月-10月。具体条件如下:
1.申报主体应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开展活动的实施地在深圳市。
3.申报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4.申报主体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5.申报主体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
6.同一项目市、区资助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
二、活动类型与支持事项
(一)市级重点活动
市商务局根据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符合要求“市级重点活动”汇总形成《“2025深圳购物季”总体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活动方案),提请市政府审定。列入《总体活动方案》的“市级重点活动”举办单位可在活动结束后申报我市“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深圳购物季促消费活动事后资助项目”专项资金。
(二)区级重点活动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所在辖区开展的具有特色的优秀商圈、企业促消费活动。将允许冠名使用“2025深圳购物季”Logo等视觉识别系统,将在“2025深圳购物季”宣传和推介活动中予以宣传。
(三)企业、协会活动
全市各类企业、协会等单位,在8-10月活动期间筹备组织开展具有特色的优秀促消费活动,通过自主报名形式发送申请相关材料至深圳市商务局流通和消费促进处(邮箱:xfc@commerce.sz.gov.cn)并被纳入《总体活动方案》的活动,将允许冠名使用“2025深圳购物季”Logo等视觉识别系统,将在“2025深圳购物季”宣传和推介活动中予以宣传。
三、参与企业要求
(一)方案要求
一是请各有关单位紧密围绕本届活动“三大主题、十五大方向”,结合“暑期、七夕、教师节、中秋、国庆、十五运”等重要节点,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在指定月份集中组织策划,开展包括但不限制于以下主题促消费活动,共同合力,加强主题活动辐射影响力。
八月欢乐游购月限定主题:暑期消费、服务消费、文旅消费、首发经济、免(退)税消费、外贸优品中国行等。
九月时尚乐购月限定主题:时尚消费、首发经济、免(退)税消费、外贸优品中国行、国际消费、服务消费等。
十月品牌嗨购月限定主题:国际消费、外贸优品中国行、免(退)税消费、首发经济、时尚消费、文娱消费等。
二是活动应具有创意新颖、可操作性强、可延续性的特点,有完善的安全应急预防方案和舆情应对措施。活动方案需包含Word和PPT版本,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将依照“申报单位过往活动参与情况、申报单位的经营情况”以及“方案策划、宣传推广、资金投入、项目经验、管控措施”等7个维度,推荐市级、区级重点活动。
(二) 执行要求
企业需保证按要求在活动期间做好“深圳购物季”活动品牌IP宣传与舆情处置工作,做好安全应急防范措施。所有纳入“深圳购物季”系列主题促消费活动的企业,需按照要求在企业于8-10月开展的促消费活动物料中使用“深圳购物季”相关元素(Logo、海报、潮牛牛IP等),并在企业媒体宣传中对“深圳购物季”进行宣传,营造良好国际化消费活动品牌IP形象。
四、报送须知
请各单位于7月3日前将《“2025深圳购物季”促消费活动申报表》及活动方案报送至法人单位注册地隶属的商务主管部门邮箱,各区将遴选优秀市级、区级重点活动方案报送至我局。各区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如下:
特此通知。
附件:“2025深圳购物季”促消费活动申报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5年6月20日
(咨询电话:8810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