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
二、政策内容
支持联盟单位举办人才服务活动、行业招聘活动、营商环境推介活动等,单次活动补贴不超过15万元,同一家单位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请条件
支持活动应属于以下类型之一,且已在区人才工作局备案:
(一)政策宣讲:组织面向福田区企业或人才的产业政策和人才政策宣讲活动,活动规模原则上应达到50人以上;
(二)人才交流:活动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新技术、新业态及相关人才发展等主题,以研讨会、交流会、实地调研等形式,促进人才优势互补、跨界交流、深港合作等;
(三)主题活动:聚焦福田区各领域前沿发展开展相关讲座或重要学术会议等,同一家单位每年仅可申报2次主题活动;
(四)项目路演:路演项目应当符合福田区的发展方向,且具有明确的创新特点,每场路演活动应不少于5个路演项目,投资意向机构不少于3家;
(五)招聘活动:招聘活动需符合福田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参与活动的福田区企业数量占比不少于本场招聘活动企业总数的50%,提供岗位数不少于100个;
(六)营商环境推介活动:通过各类型活动展示福田区营商环境优势,吸引更多投资、企业和人才入驻,推动福田区经济发展的活动。
四、支持事项
(一)支持联盟单位举办人才服务活动、行业招聘活动、营商环境推介活动等。对于符合《福田区人才服务联盟单位重点人才活动支持标准》的,按照经审计支出的100%给予补贴,单次补贴最高15万元;对于其他活动,按照经审计支出的50%给予补贴,单次补贴最高15万元。同一家单位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二)活动补贴范围包括:宣传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租赁费、材料印刷费、交通费、专家费、劳务费、物料费等。
五、申请材料
(一)活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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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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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田区人才服务联盟单位服务项目备案表(附件) |
交原件(签字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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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活动方案(含活动预算表) |
交原件(盖公章) |
(二)活动支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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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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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田区人才服务联盟单位服务项目备案表(附件)批复回执 |
交复印件(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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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活动通知、活动材料、相关活动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须全面反映活动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活动成效) |
交原件(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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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宣传报道链接 |
盖公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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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现场照片 |
交复印件(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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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相关费用合同及发票(含原始明细单据) |
交复印件(盖公章) |
六、办理流程
(一)活动备案
申请单位在活动开展前10个工作日将相关材料提交给福田区人才工作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备案。递交材料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1701室。
(二)活动支持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单位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2.审核。福田区人才工作局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本申请指南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
3.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项目,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件并说明理由。
4.拨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发放资金。
七、受理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常年受理。
八、其他说明
(一)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项目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请单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及其它违规申请行为的,由有关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和人才待遇;对已经发放支持资金的,由有关部门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申请单位五年内不得申请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就所申请支持事宜开展的核查、审计等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经查实,属于不符合支持申领条件的,应积极配合退回已申领的支持资金。
(三)本指南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有效期内,本指南将按年度更新。
(四)本指南由福田区人才工作局负责解释,期间福田区人才工作局可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本指南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公布,咨询电话:0755-8297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