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广大消费者: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振市场信心,助力市民购新车、买好车,现开展2025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8月15日(含)至2025年10月15日(含)。
二、活动内容
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在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营运车和特种车)的,提交购买单辆汽车的合同、发票、行驶证等材料申请补贴。同时,消费者需在11月7日之前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完成正式申报,未按时提供完整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补贴申报名额。
三、参与资格
1.本轮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营运车和特种车)的个人消费者。
2.个人消费者购买发票(含税价)7万元(含)以上的小汽车新车可参与活动。
3.新购车辆购车发票开具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含)至2025年10月15日(含)期间。
4.消费者需提交材料包括合同、发票、行驶证、身份证、银行卡,且消费者必须是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车辆购买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资金安排
第三轮活动资金预算总金额2000万元。按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分档给予补贴,每档设置补贴总额、最低补贴标准、最高补贴标准和申请量上限,在未达到申请量上限且不突破单台最高补贴标准的前提下,所有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平均分配该档位的补贴总金额。各档位申请人数达到相应档位申请量上限的,按最低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同时该档位将停止接受新增申请:
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7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设置补贴总额700万元,每台最低补贴1000元,最高补贴2000元,申请量上限为7000辆。
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设置补贴总额700万元,每台最低补贴2200元,最高补贴4000元,申请量上限为3181辆。
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设置补贴总额600万元,每台最低补贴3300元,最高补贴6000元,申请量上限为1818辆。
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各档位补贴总额。
在申请人所申报的档位已达到申请量上限,该档位不再受理新增申请。
在活动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申请1次且1辆车的本轮活动。
本轮活动补贴可与国家、省、市消费补贴叠加享受。
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详细的活动流程及材料要求请关注后续发布的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参与企业名单(动态更新)
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
2025年8月14日
(咨询电话:88177726、88177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