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
二、政策内容
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支持。对于文化艺术、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等领域人才,按照增量人才和存量人才并重,管理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兼顾的原则,依照个人资格条件与业务水平,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文化艺术创作人才,指在文学、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美术、书法、摄影等文化艺术创作领域有深厚的专业造诣,创作成果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创新性,并在一定范围内获得认可。
四、支持事项
(一)资金支持
1.文化艺术创作人才
根据所获奖项类别申请资金支持,支持标准如下:
获得奖项类别 |
支持金额(万元) |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特别奖 |
100 |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文华大奖 |
80 |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 |
60 |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优秀作品奖、中国戏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各组第一名)、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美术奖金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书法兰亭奖金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 |
50 |
中国音乐金钟奖(各组第二名、第三名)、 中国美术奖银奖、中国书法兰亭奖银奖 |
30 |
中国音乐金钟奖(各组第四名、第五名)、 中国美术奖铜奖、中国书法兰亭奖铜奖 |
10 |
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省群众艺术花会金奖等省级最高奖项 |
5 |
鹏城金秋原创作品金奖、少儿花会原创作品金奖等市宣传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最高奖项 |
2 |
2.文化场馆运营人才
根据人才资质分档支持,在福田辖区文化场馆工作期间,给予A类人才5000元/月补贴;给予B类人才3000元/月补贴。
(二)福田英才认定
按照本申请指南获得的奖金支持数额认定福田英才。单次获得支持8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I类福田英才;5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II类福田英才;20万元(含)以上的,可认定为III类福田英才。
五、申报材料
(一)资金支持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2.银行卡复印件,手动抄写账号,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3.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文化艺术人才支持申请须额外提供:
(1)《文化艺术人才支持申请表》(见附件1);
(2)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获奖作品创作人员情况、获奖作品其他相关资料。
5.文化场馆运营人才支持申请须额外提供:
(1)《文化场馆运营人才支持申请表》(见附件2);
(2)证明自身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
(二)福田英才认定申请材料
1.福田英才推荐名单信息表(见附件3);
2.白底电子证件照片(用于制作英才证);
3.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流程
七、受理时间及办结时限
八、其他说明
(一)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受年度财政预算限制,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申报个人或团队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申报个人或团队须继续为福田区文化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四)本指南由福田区委宣传部、福田区公共文体中心负责解释。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调整及实际工作需要,福田区委宣传部、福田区公共文体中心有权对本指南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九、咨询电话
福田区委宣传部,0755-82918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