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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海区
信息来源: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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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在佛山”餐饮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
申报时间: 2025-11-06 ~ 2025-11-10
阅读人次: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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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传统服务业
申请条件
报名条件 1.在南海区登记注册,从事餐饮业务,依法纳税、诚信经营、具备一定规模和成长性好的重点餐饮经营主体、提供餐饮服务的重点住宿经营主体,需能开具相应消费发票。 2.具备餐饮消费券到店消费使用的条件。 3.遵守活动要求,按照补贴标准足额补贴消费者。 4.未被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消费券活动,指引消费者先领券再参与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要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弄虚作假、变相涨价,不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对于不遵守活动规则的企业,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参与类似政府补贴活动的资格。
支持力度
餐饮券发放对象为核销时定位在佛山市内的消费群体,重点是促进餐饮消费增量,定向、精准投放目标客群。本次活动餐饮消费券分为四种券面:满300元立减60元,满500元立减100元,满1000元立减200元,满2000元立减400元。活动期间,餐饮消费券于周四、周五、周六及大型节假日早上10点定时限量发放,消费券从领券次日起3天内有效。每位消费者在每个发券周期,限领每个档位餐饮消费券1张,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餐饮消费券仅限到店消费使用,使用餐饮消费券的交易不允许拆单,不可用于商家预付卡、代金券、充值及储值卡购买等消费。补贴资金需商家自行垫付后申请发放。
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活动报名表(附件1)。 3.佛山市参与商家承诺函(附件2)。 4.信用报告(信用广东下载完整报告)。
项目来源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征集“食在佛山”餐饮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https://www.nanhai.gov.cn/fsnhjjcj/gkmlpt/content/6/6892/post_6892569.html#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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