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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距申报截止17天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长期执教津贴
申报时间: 2025-07-18 ~ 2025-08-18
阅读人次: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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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津贴范围核定 我局结合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工种、培训层次、培训量、是否合规办学等情况,核定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以及在该机构从教两年以上的专职教师的工种和数量上限,在此范围内发放长期执教津贴。 二、津贴发放对象 在经许可且正常经营的龙岗区内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长期从事职业技能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在申报的龙岗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连续任教满两年及以上,以相应的劳动合同和足缴社保为准; (三)具有所教工种所需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和职业培训教师上岗资格证书。
支持力度
在龙岗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连续任教满两年的,发放长期执教津贴每人每月500元,每增加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上限为1000元。退休后返聘在同一机构任教且退休前符合申领条件的,长期执教津贴按退休时可申领的标准发放至返聘结束。 本年度执教津贴计发期间为2024年7月6日至2025年7月5日,共计12个月,执教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5日,以缴纳社保为准,去掉零头月份取整数年限。教师在期间离职的不予发放该学年年度津贴,重新入职的需重新计算任教年限。
申请材料
培训机构负责收集以下材料,需认真对全部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机构公章。 (一)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办学许可等资质; (二)培训机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三)《龙岗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长期执教津贴汇总表》(附件1,需同时上传电子表格); (四)培训机构申报教师公示公告; (五)《龙岗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长期执教津贴申请表》(附件2); (六)教师身份证; (七)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证书附上查询核验材料),如所教职业暂无相应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上传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需附上相关验证资料); (八)教师上岗资格证书; (九)教师社保清单(提供截至2025年6月份的连续缴纳记录,可登录深圳市社保局官网,通过“社保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在线下载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 (十)教师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 (十一)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劳务费流水(退休返聘人员);提供时间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 (十二)受理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长期执教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lg.gov.cn/lgrlzyj/gkmlpt/content/12/12284/post_12284791.html#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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