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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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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资助资金-中介机构引才奖励
申报时间: 2025-05-06 ~ 2025-12-31
阅读人次: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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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请条件
一、申报对象 本市辖区内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下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下称“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下称“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下称“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公共实验室、服务于博士后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机构)以及其他引进博士后的企事业单位(机构)。
支持力度
每推荐成功1名市财政给予2万元奖励资助。
申请材料
1.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登记证明材料; 2.博士后工作站或实践基地营业执照; 3.中介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中介机构企业银行账户; 5.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dghrss.dg.gov.cn/xwzx/gsgg/tzgg/content/post_4378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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