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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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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中心示范项目
申报时间: 2025-11-27 ~ 2025-12-01
阅读人次: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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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汽车制造业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东莞市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二)本申报通知发布前获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称号的企业。具体名单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渠道公布为准。 (三)申报企业或项目不存在《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不予资助情形。
支持力度
对本申报通知发布前获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示范称号的企业,给予国家级最高300万元、省级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如此前已享受工业设计中心示范项目奖励的企业,则按差额给予奖励。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项目储备情况,在不超过资助对象可享受的最高资助标准内确定资助计划,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申请材料
初筛奖励名单内的企业于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12:00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填报企业基本资料及收款账号等信息。未在本通知规定的日期前填报的企业,视为放弃本项目享受资格。填报具体路径: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工业设计中心示范项目”,点击“申报入口”。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工业设计中心示范项目“免申即享”的通知 https://im.dg.gov.cn/dtxw/tzgg/content/post_4464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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