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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鼓励特色旅游线路开发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07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本措施适用于在光明区辖区内依法经营并从事旅游及相关产业(属统计部门发布的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的市场主体、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支持力度
支持旅游企业围绕光明区特色旅游资源进行生态旅游、科普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等特色旅游线路开发,对于设计出行程在2日及以上,集中于光明区范围内,年接待量达2000人次及以上的旅游线路的单位,根据运营效果和市场满意度等,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支持旅游企业围绕光明区特色旅游资源进行生态研学、科普研学等特色研学线路开发,对于设计出行程在2日及以上,集中于光明区范围内,年接待量达500人次及以上的研学线路的单位,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鼓励香港、澳门旅游相关企业开发光明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对组织香港、澳门游客来光明旅游消费的企业,经评审认定,按组织人次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的奖励。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系列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2152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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