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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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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资助资金-建站资助
申报时间: 2025-05-06 ~ 2025-12-31
阅读人次: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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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报对象 本市辖区内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下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下称“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下称“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下称“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公共实验室、服务于博士后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机构)以及其他引进博士后的企事业单位(机构)。
支持力度
市财政对新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给予建站资助,在批复首名博士后入站后接受申请。
申请材料
1.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获批或备案文件材料; 2.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企业银行账户; 博士后进站相关材料(需提供申报资助额度相应博后数量的材料): 4.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外籍人员); 5.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6.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单位审核人签名盖公章; 7.《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dghrss.dg.gov.cn/xwzx/gsgg/tzgg/content/post_4378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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