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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待定
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专项资金-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06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软件
申请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范围内依法注册或增资建设,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1.属于经认定的东莞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的项目研发企业或应用单位,软件产品在认定后实现推广应用; 2.单一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支出不低于100万元; 3.单一首版次软件产品采购/销售金额累计不低于100万元; 4.守法经营,不存在市财政资金不予资助的情况。
支持力度
整体以“备案登记、评审认定、资金补助”的工作思路开展。对经认定的东莞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研发企业,按照项目研发支出的25%给予研发企业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申请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获东莞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的有效材料(备案登记、认定文件等)。 4.软件产品对应的知识产权佐证材料。 5.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软件业务收入列表(营收结构表),以及项目申请时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首版次软件产品销售合同、销售清单及发票,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100万元。 7.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研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8.项目研发期间产品研发支出明细、汇总表及票据复印件。补助的项目研发期按最长不超过18个月计算。 9.有关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项目来源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dgdp.dg.gov.cn/gkmlpt/content/4/4035/post_4035869.html#21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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