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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汕合作区
信息来源: 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待定
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37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持有“深汕人才卡”。   (二)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在合作区就业或创业,且在合作区缴纳社保或经营企业满一个月。   (三)申请人于2024年7月10日以后在合作区办理初婚登记,办理登记的一方为合作区户籍居民。
支持力度
(一)新引进人才在合作区办理初婚登记,办理登记的一方为合作区户籍居民的,给予安家补贴,补贴金额为每人2000元。
申请材料
(一)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1,彩色扫描)、申请人承诺书及授权书(附件2)。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本人署名后扫描):   1.内地居民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需提供本人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省籍身份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外籍人士需提供本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三)“深汕人才卡”。 (四)就业创业证明:   1.申请人在合作区就业的,提交与合作区企业(机构)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及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申请人在合作区创业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及近1个月的银行流水证明。 (五)结婚证(所有内页彩色扫描)。 (六)本人或配偶的合作区户籍证明(提供以下其中一种):   1.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彩色扫描);   2.户籍证明(开具日期须在申请日期前三个月内,加盖公安部门公章后彩色扫描)。 (七)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本人署名后扫描)。 (八)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文件。
项目来源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报指南 https://www.szss.gov.cn//sstbhzq/ssw/jrss/ggtz/content/post_11997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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