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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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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
申报时间: 2023-03-13 ~ 2023-03-31
阅读人次: 27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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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并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在本市获得《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或《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1-2016)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高校院所,初次认证时间在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且申报单位不属于东莞市有关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申报该项目时,申报单位拥有有效专利5件(含)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1件(含)以上。
支持力度
对符合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条件的企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校院所,按其实际发生的初次认证费用,每家给予不超过2万元资助。
申请材料
(一)2022年度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项目(第二批)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项目涉及的认证证书、专利证书核发后,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开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以及银行开户信息相关材料; (三)贯标认证证书; (四)发证机构开具的认证费发票,如发票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具的,应提供认证合同、服务合同等材料(提交纸质材料时,须提供发票、合同原件核查); (五)申报单位专利管理台账(自行编制表格,需注明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期、授权日期、获得方式、法律状态等信息,如多于50项的,提供近期授权的50项即可); (六)专利证书或有效专利的其他佐证材料(有效专利5件或有效发明专利1件); (七)贯标认证工作总结(含对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推进贯标工作的意见建议)(2000字以内); (八)认证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质量评价(测评)报告》或《知识产权能力评价报告》(即认证机构对企事业单位贯标前后的知识产权质量效益提升情况的评价报告); (九)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申报单位,提交本企业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声明(承诺)书,并在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的含有水印的2022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报表(即107-1和107-2表),作为规上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的佐证材料; 非规上工业企业提供本企业不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声明(承诺)书;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项目来源
关于印发2023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类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dgamr.dg.gov.cn/gkmlpt/content/3/3973/post_3973283.html#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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