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60号)和《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东府办【2020】52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受理并审核、公示了2020 年度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项目,决定给予东莞市友鸿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264家企业资助,资助金额共计1320万元(详见附件)。
现将资助资金拨付给你们,请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准则或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特此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60号)和《东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东府办【2020】52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受理并审核、公示了2020 年度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项目,决定给予东莞市友鸿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264家企业资助,资助金额共计1320万元(详见附件)。
现将资助资金拨付给你们,请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准则或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