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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待定
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提升深圳机场集货能力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411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为深圳机场管理机构。深圳机场管理机构发挥机场集货服务平台作用,将获得的资助资金用于提升货运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利用率、发展冷链物流与电商物流等专业化物流、扩展和完善航空口岸功能以及提高航空物流信息化水平等领域,更好的调动航空物流集货企业在深组织货源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深圳机场集货能力。
支持力度
本细则实施第一年,深圳机场年货邮吞吐量同比增长率高于8.5%,给予3000万元资助;深圳机场货站年出港总货量同比增长率高于2%,给予1000万元资助;深圳机场年进口生鲜冷链货量同比增长率高于20%,给予1000万元资助;深圳机场年跨境电商空运进出口货量同比增长率高于25%,给予1000万元资助。 本细则实施第二年、第三年,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每年给予6000万元资助: (一)深圳机场年货邮吞吐量同比增长率高于8.5%; (二)深圳机场货站年出港总货量同比增长率高于2%; (三)深圳机场年进口生鲜冷链货量同比增长率高于20%; (四)深圳机场年跨境电商空运进出口货量同比增长率高于25%。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jtys.sz.gov.cn/zwgk/xxgkml/zcfgjjd/gfxwjcx/content/post_11173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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