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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商业发展-推动网络零售加快发展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20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符合《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业发展若干措施》规定的申请条件,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商贸企业或机构。 二、申请条件: ①企业已纳入福田区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 ②2025年网络零售额首次(以企业纳入福田区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以来的全部年度数据为判定依据)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量超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③对首次获得奖励后在第二年、第三年持续实现同比正增长10%以上的企业,可在第二年和第三年按照当年的综合评分规则获得继续奖励; ④本项目与“激励企业释放增长动能”、“鼓励企业扩大经营”项目不可同时享受; ⑤本项目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 三、赋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量化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纳税信用评级分A、B、M、C、D五级,A、M级企业得20分,B级企业得18分,C、D级企业不得分; ②根据企业2025年度的月均社保参保人数(四舍五不入取整计算),10人以上得20分,6-10人得18分,3-6人得16分,3人以下不得分,本项得分最高20分; ③2025年网络零售额相对于2024年网络零售额增量每实现2000万元评1分,本项得分最高60分。
支持力度
企业综合得分为上述“纳税信用评级赋分”、“社保参保人数”、“网络零售额增量”三项得分相加之和。对40分以上的企业,按照高出40分的分值部分给予奖励,单年度最高奖励2000万元,最多连续支持三年,连续三年累计奖励总额最高5000万元。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税务部门开具的企业2025年度纳税证明(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 3、企业2025年度各月份员工参保证明(如在100%控股母子公司/分公司参保,需提交参保单位开具的证明,母子公司另需提供股权关系证明) 4、企业纳入统计以来各年度网络零售额证明材料(若企业为2025年度成立,则仅提交2025年度网络零售额证明材料) 5、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需与申请月份相同,如无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可提交其他信用证明材料) 6、企业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信息(“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打印,评价年度需为申请时可查询的最新年度) 7、经办人工作证明 8、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项目来源
2025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商业发展项目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51119102255773519049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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