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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盐田区
信息来源: 盐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待定
大健康项目引进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43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①申报主体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满一年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申报主体是企业的,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②申报主体是经盐田区认定或备案的大健康产业集聚区运营单位。 ③申报主体应当是所引进项目唯一的引荐机构,并在申报前已向集聚区产业主管部门提交了集聚区入驻企业备案资料,未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的,不予奖励。 ④所引进项目应当是在盐田区大健康产业集聚区内,于2021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满一年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⑤所引进项目是从事高端康养、高端体检、医美服务、特色医疗服务、精准营养、精准医疗业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企业、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经过HQCC服务认证的企业(机构)。 ⑥申报主体应在被引荐项目企业登记注册2年内申请引进奖励,逾期申报或规定期限内项目未达到奖励条件的,不予受理。
支持力度
对大健康产业集聚区运营单位引进发展高端康养、高端体检、医美服务、特色医疗服务、精准营养、精准医疗类项目(含医疗机构、健康管理中心、企业),新引进项目正常经营满一年后,按每个新引进项目给予产业集聚区运营单位十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运营单位累计奖励不超过一百万元。新引进的大健康类项目投入运营后,上一年度合计营收一亿元以上的,给予运营单位一百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请材料
登录统一申报平台“盐i企”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1)《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运营单位和所引进项目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验原件); (3)运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营单位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和引进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6)运营单位和引进企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查询报告(加盖公章); (7)集聚区入园备案证明; (8)所引进项目购置或租用研发办公用房和生产用房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合同、房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交易凭证单据等)复印件(验原件); (9)所引进项目资质证明材料之一的复印件(验原件): A.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B.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C.HQCC服务认证证书。 申请引进项目营收达标奖励的,除了提供大健康项目引进奖励中(1)-(9)项材料外,还需提供: 所引进项目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决算报表和财务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项目来源
关于发布《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yantian.gov.cn/cn/zwgk/tzgg/content/post_10026303.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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