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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盐田区
信息来源: 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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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社会分馆
申报时间: 2025-01-01 ~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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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辖区内有条件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设立的、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场馆可提出申报。 (二)用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场馆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基本功能空间设置合理,配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器材和相关文化资源。 (三)场馆实施免费开放,免费开放时间需向社会公告。 (四)场馆应具备不少于一个以下功能或服务: 1、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3、指导群众开展艺术普及工作,促进“全民艺术普及”。
支持力度
评审通过单位获得文化馆社会分馆资格,社会分馆可根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计划,向区文化馆申请活动经费扶持,区文化馆组织专家对社会分馆的服务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给予适当的经费扶持。
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文化馆社会分馆申请书》原件及电子文档,原件为在电脑上按要求填写后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电子文档为填写后的Word版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需发邮件至ytqwhg@yantian.gov.cn)。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介绍、文化场馆介绍、开展服务情况等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贰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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