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申报下一批
远洋渔业项目-购买远洋渔船补贴
申报时间: 2023-04-10 ~ 2023-05-10
阅读人次: 214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200万
申报下一批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海洋产业
申请条件
具有农业农村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且在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远洋渔业企业,在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且持南沙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赴南沙生产的渔业企业。
支持力度
1.企业建造或者购置大型金枪鱼围网船(带有入渔配额,单船1500总吨以上,船龄10年以下)、大型秋刀鱼捕捞船和大型鱿鱼钓船(单船1000总吨以上,船龄10年以下)、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 (带有入渔配额,单船350总吨以上,船龄10年以下),专项资金给予总投资(包括购船和设备改造投入,不含进口设备)30%的资助,单船资助的最高金额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 2.企业建造或者购置大型拖网加工船(单船7000总吨以上,船龄10年以下),专项资金给予总投资(包括购船和设备改造投入,不含进口设备)30%的资助,单船资助的最高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 3.企业建造或者购置大型远洋渔业辅助船(单船2000总吨以上,船龄10年以下)和其他远洋渔船(单船100总吨以上,船龄5年以下),专项资金给予总投资(包括购船和设备改造投入,不含进口设备)15%的资助,其中建造或者购置大型远洋渔业辅助船单船资助最高金额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800万元,建造或者购置其他远洋渔船单船资助最高金额分别不超过60万元、50万元。 5.企业建造或者购置远洋渔船,必须在取得中国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及船舶检验证书三证后,资助资金(含国家配套资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位。 6.已享受以上资助的远洋渔船,从资助年度起5年内如迁离深圳,需全额退回资助款。深圳籍远洋渔船在本市内办理过户交易的,不享受以上资助政策。
申请材料
(1)申请专项资金的报告,详细说明项目建设实施情况、项目背景或可行性研究情况、项目达到的效果或绩效目标等,同时填报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远洋渔业项目申报表、建造或者购买远洋渔业渔船情况统计表; (2)申报单位主体资格材料(含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等); (3)农业农村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 (5)渔船买卖合同书、设备改造合同书及相关发票等; (6)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 (7)农业农村部远洋渔业项目批文; (8)入渔配额证明(仅限需要配额的海区); (9)申报单位承诺书(对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守法经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未重复申报项目等作出承诺)。、
项目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远洋渔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pnr.sz.gov.cn/xxgk/gggs/content/post_10533506.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