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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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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绿色甲醇加注资助(绿色甲醇加注量资助)
申报时间: 2026-01-02 ~ 2026-02-28
阅读人次: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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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申请条件
同一艘船舶只能享受自有船舶资助或租赁船舶资助。若同一艘船舶同时申请自有船舶资助和租赁船舶资助,仅对承租方进行资助。 同一艘船舶,自有甲醇加注船舶资助与《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港航业领域资助实施细则》的“新增‘深圳’船籍港的营运船舶”资助不可同时享受。 申请人申请绿色甲醇加注量资助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在深圳市从事甲醇加注的船舶港口服务企业; (二)申请资助的加注业务工作水域应为深圳水域。
支持力度
对在深圳水域开展的绿色甲醇加注,按照绿色甲醇实际加注量给予300元/吨的资助。 本项目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70万元。
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绿色甲醇加注量资助,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加注业务合同和发票; (二)绿色甲醇相关材料; (三)绿色甲醇燃料交付单、报关单等相关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绿色交通建设领域港航部分资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s://jtys.sz.gov.cn/zwgk/xxgkml/zcfgjjd/zcfg/content/post_12051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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