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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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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申报时间: 2025-05-09 ~ 2025-05-29
阅读人次: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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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报要求 (一)项目内容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项目领域应属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其中科技期刊项目内容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出版导向、价值取向,聚焦国家、广东省重大战略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 (二)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技创新主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它机构。其中科技期刊项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各科技期刊主管主办、出版单位。 (三)项目研究内容应包含指南每项建设内容中的全部或其中重要部分;提交的项目资料须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充分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形式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4.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5.科技期刊在2022、2023、2024年度年度核验中未通过或缓验的,以及编校质量抽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的。 (五)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指定数额申报(详见附件1、2)。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非企业性质的公益性研发机构,每个单位限申报 1 项(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的,以相关领域二级单位数量为限)。建设内容不得与已建广东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重复或相似。 2.申报建设的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须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清晰的近、中、远期目标,研究方向和目标应与建设内容一致。 3.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具备对关键要素观测、试验的相关科学仪器和设施。在野外台站拟建地已建有常规水、土、气、生等野外观测站点或长期实验基地,观测实验场地、基础设施用地原则上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具有未来 30 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明。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或工作经验,研究团队固定并已开展相关工作。须提供申报领域 2022~2024 年间获得的试验观测数据或代表性研究成果。 5.申报单位须承诺: ①使用本项目经费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本项目形成的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信息报送至“广东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共享; ②项目验收后 1 年内,正式出版至少 1 本专著(含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志书、图集、报告等)并送省科技厅及相关省直部门供决策参考。 6.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观测对象范围跨省域的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 7.项目执行周期不超过 3 年,起始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或2026 年 7 月 1 日。
支持力度
(一)立项数量。 5 项以内,每个方向领域不超过 1 项。 (二)评审与支持方式。 1.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 2.省级财政一次性事前无偿资助经费 300 万元/项。
申请材料
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过推荐、形审、评审等程序择优产生立项项目。除省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专题采取线下报送材料方式申报,其它专题均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申报。
项目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度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高水平科技期刊建设项目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08661.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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