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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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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6-10 ~ 2025-07-10
阅读人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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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资助领域 不限项目申报领域,申请人可按照自然科学学科分类在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材、信息、管理、医学等学科分类项下选择合适的领域进行项目申报。其中,管理科学领域资助项目需运用实验、调查、测量等手段获取数据,发现和描述管理现象,凝练科学问题,鼓励学科交叉,探索管理与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 二、杰出青年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数量限制。申请人须通过所在的省基金依托单位申报,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广东省内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立项当年年龄不超过40 周岁[即1986 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42 周岁[即1984年1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四)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或具有境外同等基础研究项目经历(须在系统上传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证明材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杰出青年项目:1.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2.已获得更高层次省级人才计划支持的;3.正在承担同层次省级青年人才计划的;4.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协调人)、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限制要求 项目仅面向省基金依托单位(已经注册具备省基金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申报,申请人应为粤港澳地区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每个申请人限申请1项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中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可申请面上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 1.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申请人申请和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3.申请人2025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 4.因发生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2、3)。 (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4.申请人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或由不同申请人或经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应避免与已通过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阶段的项目相同。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如在提出申请后得知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申请人应及时、主动向省基金委申请撤回项目申请。申请人申请的部分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经费管理要求 1.项目经费使用均实行“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按照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依托单位应根据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要求,制定“负面清单+包干制”内部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向省基金委完成制度备案。 (四)依托单位职责 1.依托单位应认真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省基金项目执行、验收等管理,项目执行及验收情况将作为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数调整的重要依据。 2.依托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申请。本年度将对部分单位面上项目申请人的全职在岗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3.依托单位在提交推荐项目前,须先在系统上传由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函”(承诺函仅需上传一次,承诺函模板可在申报系统开放后下载,由单位管理员在“申报管理”-“项目管理”-“省基金项目承诺函管理”中上传盖章后的扫描件)。 4.依托单位应建立完善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机制,防范伦理和安全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伦理审查和过程监管。 (五)合作研究要求 1.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其中,优秀青年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不列参与单位。 2.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下同),明确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盖章扫描件)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3.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支持力度
项目资助强度为 100 万元/项,实施期为4 年,经费事前资助。
申请材料
(一)项目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 (二)项目申报前,申请人所在单位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请注册为省基金依托单位。 (三)申请人须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6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四)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省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操作指引、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制度备案操作指引以及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模板等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
项目来源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18804.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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