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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待定
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项-开设货运应用场景航线补贴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06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在宝安区开设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无人机航线的货运运营企业。
支持力度
分类别给予补贴。其中,起飞重量不超过25kg的微轻小型无人机按照30元/架次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0万元;起飞重量超过25kg的中大型无人机按照90元/架次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同时开设微轻小型无人机、中大型无人机的货运航线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www.baoan.gov.cn/bafgj/gkmlpt/content/10/10764/post_10764685.html#5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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