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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待定
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项-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07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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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对在宝安区建设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的企业,分类别给予补贴。
支持力度
对在宝安区建设无人机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的企业,按照实际建设投入的50%进行一次性补贴(不包含航空器采购及软件系统),每个小型起降点、智能起降柜机不超过10万元;对场地租用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50%给予补贴,每个场地租金补贴每年度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对在宝安区建设中型起降场、大型起降枢纽、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以下简称eVTOL)起降场、直升机起降平台的企业,按照实际建设投入的50%进行一次性补贴(不包含航空器采购及软件系统),每个起降场地不超过300万元;对场地租用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50%给予补贴,每个场地租金补贴每年度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www.baoan.gov.cn/bafgj/gkmlpt/content/10/10764/post_10764685.html#5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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