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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深龙文化产业英才计划-认定类人才扶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39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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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申请本办法扶持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依法纳税;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学术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三)工商注册地、统计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岗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单位所正式聘用的员工或其法人; (四)申请人已与上述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退休人士除外),或为上述单位法定代表人,并已在深圳缴纳社保(补缴除外)一年及以上(内地退休人士和香港、澳门籍以及外籍人才可不要求在深圳缴纳社保)。 认定类别及认定标准 (一)领军人才 1.“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获得者,或“中华技能大奖”(工艺美术类工种)获得者,或国家部委主办的工艺美术类评奖活动最高奖级别获得者; 2.近五年普利兹克建筑奖获奖者,或两次获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产品类奖项最高奖级别者(每件作品限报1人),或被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含“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的设计机构的主要设计师(每家单位限报1人) 3.近五年奥斯卡金像奖和国际A类电影节中的柏林、戛纳、威尼斯电影节评奖中个人奖项的获奖者,或近五年内票房超过10亿元的原创电影作品的主创人员(每部作品限报1人); 4.近五年内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或年产值20亿元及以上的大型生产型文化企业,或年营业收入3亿元及以上的创作研发型或中介服务型文化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经营管理职务满三年者,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300万元及以上,在任期间企业经营情况良好、管理效益显著、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每家企业同一层级人才认定五年内不超过2人,下同)。 (二)骨干人才 1.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获得者,或“全国技术能手”(工艺美术类工种)称号获得者,或国家部委主办的工艺美术类评奖活动银奖获得者,或近五年三次获天工奖、工艺美术百花奖最高奖级别者; 2.近五年获普利兹克建筑奖提名者,或获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产品类奖项最高奖级别者(每件作品限报1人),或三次获iF设计奖、红点奖、IDEA奖、ADC年度奖、金铅笔奖、Pentawards包装设计奖、APIDA亚太室内设计奖个人奖项最高奖级别者,或三次获红星奖、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个人奖项最高奖级别者,或两次获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产品组钻石奖者(每件作品限报1人),或被认定为“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含“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的设计机构的主要设计师(每家单位限报1人); 3.奥斯卡金像奖和国际A类电影节中的柏林、戛纳、威尼斯电影节评奖中个人奖项的提名者,或其他国际A类电影节和中国金鸡百花奖、金鹰奖评奖中个人奖项的获奖者,或近五年内票房超过5亿元的原创电影作品的主创人员(每部作品限报1人); 4.近五年内在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或年产值10亿元及以上的大型生产型文化企业,或年营业收入2亿元及以上的创作研发型或中介服务型文化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经营管理职务满五年者,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200万元及以上,在任期间企业经营情况良好、管理效益显著、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优秀人才 1.国家部委主办的工艺美术类评奖活动铜奖获得者,或近五年两次获天工奖、工艺美术百花奖最高奖级别者; 2.近五年两次获iF设计奖、红点奖、IDEA奖、ADC年度奖、金铅笔奖、Pentawards包装设计奖、APIDA亚太室内设计奖个人奖项以及红星奖、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个人奖项最高奖级别者,或获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产品组钻石奖者(每件获奖作品限报1人); 3.其他国际A类电影节和中国金鸡百花奖、金鹰奖评奖中个人奖项的提名者,或华表奖、飞天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以及香港金像奖评奖中的个人奖项获得者,或近五年内票房超过1亿元的原创电影作品的主创人员(每部作品限报1人); 4.近五年内在深圳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或年产值5亿元及以上的大型生产型文化企业,或年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的创作研发型或中介服务型文化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经营管理职务满三年者,且上年度个人薪金总收入100万元及以上,在任期间企业经营情况良好、管理效益显著、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支持力度
1.对上述人才颁发深龙文化产业英才认定证书; 2.被认定为领军、骨干、优秀人才者,可分别获得100万元、70万元、30万元(均为税后)奖励,分5年等额拨付。
申请材料
申请人以所在单位为申报主体,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龙岗区文化产业英才计划申请表; (二)基础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法人证明书、社保证明(港澳及外籍人才无需缴纳社保,但需提供一年及以上的工作签证证明)、任职期限证明(经营管理类)、任职单位营业执照,以及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三)认定材料: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以申报表为准)。
项目来源
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和《深圳市龙岗区深龙文化产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意见的公告 http://www.lg.gov.cn/lgwtlyj/gkmlpt/content/7/7096/post_7096997.html#6725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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