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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和《深圳市龙岗区深龙文化产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意见采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12-24
阅读人次: 275
  • 政策原文

       为适应文化产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我局在前期广泛调研并充分征求、吸收文化产业园区、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对《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和《深圳市龙岗区深龙文化产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两个政策”)进行了重大修订。在“两个政策”征求意见稿完成之后,根据规范性文件的流程要求,2019年124日我局一方面发文向区属各有关单位和各街道办共24个部门征求意见,另一方面在区政府网站和相关网络渠道,向区内所有文化产业园区和重点领域的代表性文化企业以及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共征集到区属部门11条意见,文化企业23条意见。并结合相关反馈意见修改后征求我局政策法制科以及法律顾问意见。

  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对意见采纳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期限:20191224-1230日)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0755-89558798(吕小姐)

  传真:0755-89558791

  邮箱:lgqwcb@lg.gov.cn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