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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盐田区
信息来源: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培育规模以上企业扶持(工业)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3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一年度在盐田新注册成立或注册地由区外新变更为盐田,上一年度(即设立当年)或本年度(即设立次年)首次达到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统计标准,通过规模以上企业入库审批,统计关系属盐田的企业。 2.上一年度盐田区外的规模以上企业,注册地由区外新变更为盐田,上一年度(即设立当年)或本年度(即设立次年)将统计关系新迁入盐田的企业。
支持力度
支持强度:对在上一年度设立且达到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统计标准的企业,给予十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无偿资助、自愿申报、资助机关审定。
申请材料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扶持项目申请书(加快培育规模以上企业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s://ytcyzj.yantian.org.cn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从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打印在盐田区首次填报的报表,需加盖公章。 (六)企业首次达到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统计标准的,需自行拟写初次纳统证明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项目来源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yantian.gov.cn/ytgyhxxhj/gkmlpt/content/9/9066/post_9066595.html#17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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