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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盐田区
信息来源: 盐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待定
龙头及骨干企业落户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13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应当是2021年1月1日(含)后,在盐田区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除外); (2)申报主体应当符合盐田区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条件。
支持力度
(一)对落户盐田区后两个年度内的任一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一亿元且区级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一千万元的企业(即龙头企业),按企业申报年度形成区级地方财力贡献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给予一次性最高六千万元的落户奖励,分两年发放。自申报年度的第三年起,按企业区级地方财力贡献相对于上一年度区级地方财力贡献(若不足一千万元按一千万元计算)增量部分的百分之三十,每年给予最高一千万元的增量贡献奖励,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对落户盐田区后两个年度内的任一年度产值规模或营业收入超过五千万元且区级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五百万元的企业(即骨干企业),按企业申报年度形成区级地方财力贡献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本条奖励需扣除已获得的大型领军企业落户奖励。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本条第(一)、(二)项奖励。
申请材料
登录统一申报平台“盐i企”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1)《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申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落户奖励承诺书(附件可下载相应承诺书); (5)申请《办法》落户奖励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企业申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②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申报年度纳税证明及企业员工在盐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申请《办法》增量奖励的,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企业申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②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及企业员工在盐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7)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项目来源
关于发布《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ww.yantian.gov.cn/cn/zwgk/tzgg/content/post_10026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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